112年10月6日王繼國理事長召開常務理監事會議討論「行政院工程會研訂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及技師事務所業務檢查重點及實施方式,是否有損及本公會會員權益及營業秘密」一案,經出席常務理監事及權益委員會委員開會充分討論後,因本案係依據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及技師法等相關法令訂定業務檢查表,屬法令符合度檢查,不涉及個案工程技術實質內容,執行頻率現採不定期辦理(如技師懲戒案),主要用意係提供公司平時內控機制檢視用,請本公會會員依循法令規定辦理。惟若遇業務檢查實際內容逾越法令授權範圍而有損及本公會會員權益或營業秘密之虞,將再行視個案情形研析以爭取及維護會員執業權益。